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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故意砸断手指,伪造交通事故,“碰瓷”敲诈勒索五男子获刑
发文:佛山市三水区实验中学   发布时间:2019-09-11   访问量:39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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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砸断手指  伪造交通事故

“碰瓷”敲诈勒索五男子获刑


2019年09月11日 


佛山日报讯记者唐格桢通讯员顺检宣报道:利用事先砸断的手指,找准合适目标后,与三轮车“发生事故”,假装受伤讹诈车主。今年3月,顺德五名男子以自残式“碰瓷”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,最终因犯敲诈勒索罪而被判刑。


2018年,冯某、罗某、李某、邓某、黄某和刘某组成一个“碰瓷”团伙。该团伙分工明确,在路面上寻找无牌无证的三轮车,有人负责开小轿车故意逼停三轮车,随后有人骑自行车与三轮车发生“交通事故”,进而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,实施敲诈。


为作案之需,李某、邓某、黄某的手指事先被冯某用锤子砸成骨折状态。冯某驾驶小汽车迫使三轮车司机往边靠,骑自行车的同伙找准时机靠上三轮车,谎称手指受伤,需要住院治疗,和三轮车主协商赔偿处理。此时,三轮车主担心,自己的三轮车无牌无证,又害怕报警处理产生麻烦,影响工作,不得不同意对方“私下协商”的提议。


不过,冯某一行人的“碰瓷”行为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识破。经查,以冯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三次,成功敲诈两次,共牟取人民币10500元,其中一次并未成功,未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。


去年10月23日,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冯某等5人犯敲诈勒索罪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19年3月21日,经过庭审,顺德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,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


顺德检察院表示,该案通过制造交通事故假象进而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,不仅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权,还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不信任。为了获取不法钱财不惜损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令人发指,必须予以严惩及警示。


来源:佛山日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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