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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黑恶势力奖励!4人获奖16万元,其中一人独获10万元大奖!
发文:佛山市三水区实验中学 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2   访问量:5797

4人获奖16万元!其中一人独获10万元大奖!举报对象或问题只要被查处或整改、不涉嫌犯罪亦可最高获取3000元奖励!3月21日上午,佛山市扫黑除恶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(试行)》补充规定,通报相关案例,并为4人颁奖。

发布补充规定扩大举报奖励范围

市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介绍,去年6月1日,佛山市出台了《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(试行)》,详细规定了奖励条件、奖励范围、奖励标准、申报奖励流程等内容,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为进一步发动群众,佛山市扫黑除恶办制定了《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(试行)》补充规定,进一步规范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的申报、审批和发放工作,提高奖励审批效率,扩大奖励对象和范围,其中最明显在于细化了奖励范围和标准。

上述负责人介绍,之前的《办法》主要是奖励那些提供线索价值较大、被举报对象构成或者涉嫌黑恶势力犯罪,金额也在1万或以上。而这次在原有的奖励范围基础上,增加了举报我市各行业领域范围内涉黑、恶、乱及其“保护伞”线索,经查不构成犯罪,相关被举报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、治安处罚、行政处罚或进行整治整改,经审核,举报人(中国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),可获得奖励500元至2000元,同一线索同一举报人累计奖励不超过3000元。

此外,在举报方式上,补充办法也增加了市扫黑除恶办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7楼市扫黑除恶办,邮政编码:528000。

“举报奖励办法新的补充规定降低了奖励门槛,扩大了奖励范围,增设了小额奖金,简化了申报流程,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,兑现奖励更快,更加能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。”会上,佛山市扫黑除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次新的补充规定自3月1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来的《佛山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(试行)》继续有效,有效期和这次的补充规定一起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束。

该负责人还呼吁市民积极举报并承诺,“我们一定按照规定,依法严密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。”

去年打掉319个涉黑恶团伙 奖励70名举报人

在发布会上,主办方还公开为4名举报人颁奖。他们共获得16万元奖金,包括1个10万、3个2万元奖金。为保护举报人安全,举办方让他们戴着面具,化身“面具侠”登台领奖。

获奖群众合影/市扫黑办供图

获奖群众合影/市扫黑办供图

会上,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去年以来有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。

去年,我市警方出重拳、下重手,开展五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,打掉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,迅速形成了强大震慑。特别是在加强“套路贷”、P2P等新型犯罪打击方面,目前已经打掉十多个涉嫌“套路贷”犯罪团伙。如“810”专案成为我省成功侦办“套路贷”的典型案例,为侦办“套路贷”新型犯罪提供蓝本。同时,还开展两次“铁网”追逃行动和涉黑逃犯追逃专项,两批次公开悬赏30多名在逃涉黑恶人员,通告发布次日,即有多名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。在打击带动下,社会治安有所好转,全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6.9%,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6.8%。

据介绍,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佛山市成效卓著,去年全市摸排的有效线索数量、打掉的涉黑恶团伙数量、打财“打伞”数量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均排在全省前列。截至去年底,打掉涉黑恶团伙319个,查封、冻结、扣押涉案资产3.38亿;立案查处“保护伞”120人,涉及处级干部4人、科级干部9人。

此外,在发动群众举报方面,也是成效突出, 2018年全市共有230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。去年以来,我市共发放扫黑除恶奖励金63.96万元,奖励举报人70名。

责任编辑:劳敏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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